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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陕市监通告〔2024〕70号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12-24

      

      陕市监通告〔2024〕70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2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4〕400号),现将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迷你月饼(红豆沙味);

      生产日期:2024年5月4日;

      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

      生产单位:陕西胜宇食品有限公司;

      经营单位:渭南市华州区欢乐人家喜客来购物广场。

      二、处罚情况

      (一)生产环节。经调查,不合格原因系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导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二项,结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350元,罚款10000元,罚没合计11350元。

      (二)经营环节。鉴于经营范围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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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312/324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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