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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4号)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12-24

      

      

      现将海南省检验检测研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取消情况

      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岗1”入围资格复审的2名考生均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且报考此岗位的其他考生笔试成绩均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有关要求,取消“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岗1”的招聘。

      二、递补名单

      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岗2”和“食品检验与审评岗4”各1名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有关要求,递补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报考岗位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岗位排名

      1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岗2

      马千慧

      3146061003102

      52.33

      4

      2

      食品检验与审评岗4

      陈丹

      3146061001703

      50.17

      4

      三、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时间:2024年12月18日9:00~11:00。

      (二)地点:质检大楼401(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46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材料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人选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

      7.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具体面试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3.请考生及时登录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amr.hainan.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五)联系方式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人力资源部电话:0898-36618629;

      监督举报电话:

      1.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招聘工作监督小组:0898-65361026;

      2.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人事处:0898-65335310;

      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机关党委:0898-65393496;

      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委托书(模板)

      

      

      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1-1:委托书(模板).doc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zw/tztg/202412/t20241217_3787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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