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深化改革,中医药领域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2-24
自治区中医药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中医药改革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壮瑶医药)高质量发展。
一、防城港市获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在出台《自治区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选定3市1县为自治区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基础上,指导防城港市修改完善方案,开展跨境旅游医疗体检服务,提供中医药健康指导,扩大对外医疗影响力。2024年4月,防城港市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
二、自治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全力推进。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沟通,2023-2025年,自治区财政厅安排财政补助专项资金9000万元,支持桂林、河池等8个市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培育国家级项目,以示范带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融合发展,促进全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三、市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实现全覆盖。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中医药法、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健全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24年4—5月,新增防城港、钦州、贺州、来宾、崇左等5市成立中医药管理局。至此,14个设区市全部成立(加挂)中医药管理局,市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实现全覆盖。
四、广西连续两年荣获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全国第一。6月,国家中医药局公布2023年度绩效评价考评结果,广西以第一名成绩荣膺全国“优秀”等次,连续两年(2022、2023年)位列全国第一;2017年以来,连续七年获得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全国“优秀”等次;近五年获得中央资金投入年均增幅15.59%。
五、中医药系列政策文件有序落实落地。加快实施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确保系列政策有效落地落细。开展预评估中医药(壮瑶医药)“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我区完成国家《规划》15个主要发展指标情况较好,7个指标已提前完成,8个指标预期可以完成。《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24个主要发展指标,9个指标已提前完成,13个指标预期可以完成。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wdt_49370/xwdtzzq/t194298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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