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餐饮调研网!

  •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陕市监通告〔2024〕76号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1-04

      

      陕市监通告〔2024〕76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67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4〕411号),现将涉及我省2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陕西凌嘉臻品电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人参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生产日期:2024年7月19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鉴于陕西凌嘉臻品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宝鸡市渭滨区乐宝居百货店经营的鲜鲈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购进日期:2024年8月10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鲜鲈鱼系养殖环节导致,鉴于其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免予处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312/3267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