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办公室关于公布自治区第四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和评价基地名单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12-11
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有关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经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研究遴选,并公示无异议,确定了自治区第四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和评价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开展评价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7年12月9日。各评价基地要按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质量控制指南(2024年版 试行)》及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附件:自治区第四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和评价基地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wsjszh/yzgl_49605/t264880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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