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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规范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7-06

    近日,为了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泸州市出台了《泸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指出要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制定“一单两库”,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实施抽查,并按照市政府指定的联合抽查计划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每年应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的,要对抽查事项编制抽查事项现场作业指导书,对检查内容、程序和方法等统一标准和规范,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联合检查工作。

    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省级平台,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泸州)”网站同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相关工作中,会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结果用于对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考量因素。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76/2021/7/2/956b4e994c1a4f4d9d6cf645b5d10d1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