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首府地区水表检定合格率98.8%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8-0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在安装使用前必须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首次检定。内蒙古计量院检定人员依照《JJG162-2019冷水水表检定规程》对送检水表的外观、功能、密封性和示值进行了检定。2021年1—6月,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对呼和浩特地区送检的8556台冷水水表进行了检定,合格率为98.8%。检定合格的水表粘贴检定合格标志并允许使用,对因误差超标或表体损坏等原因不合格的水表全部进行返厂处理。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zyxw/202107/t20210728_237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