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茯苓生产产地环境控制规程》安徽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9-19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家: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市监函〔2018〕329号)的要求(项目计划号:2018-3-152),由安徽省中药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安徽中医药大学等单位负责起草的《茯苓生产产地环境控制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起草,现请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0月13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电子版反馈至安徽中医药大学,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龙子湖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
联系人:张越
联系电话:1505513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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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gsgg/146056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