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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10-12

      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92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对以贵州省市场管理局名义制定、现行有效的4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已经2021年9月18日省市场监管局第2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者已被新规定所替代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一致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三、对现行有效的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原文链接:http://amr.guizhou.gov.cn/zwgk/xxgkml/jcxxgk/zcfg/gfxwj/202110/t20211008_70791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