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注销长春市佳原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时间:2021-10-30
2021年第17号 根据长春市佳原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现决定即日起注销长春市佳原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0712050103)。 特此公告。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21年10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l.gov.cn/zw/gsgg/202110/t20211022_8256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