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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11-27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市监办函〔2021〕1471号)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消协字〔2021〕23号)要求,中消协“双先”评选领导小组拟表彰我省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等8个集体为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成都市消费者协会邓磊等11名同志为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

      凡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如实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信函和来人来访。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人:宋颖028-86617675

      电子邮箱:12620369@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18号2号楼

      邮政编码:610017

       

      附件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92/2021/11/19/7f87d7f064ff4e46a53d6d0dfa8061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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