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表彰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12-21
川食安办〔2021〕19号
各市(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为遵循,齐抓共管,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饮食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付出了艰辛努力,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提振士气,营造干事敬业、奋力争先的食品安全工作良好氛围,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产品加工处等97个集体“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赵翔等200名个人“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者和热心食品安全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食品安全事业,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贡献更大力量!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92/2021/12/15/47ea5ee6d53b4846a018a5a71402491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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