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遴选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4-09
根据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2年我处相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
三、项目任务
(一)计划生育历史资料数字化建设项目。
完成约34000份430000页北京市计划生育历史资料的档案整理、档案扫描、信息著录、信息校对、PDF转换、档案资料运输还卷等数字化工作,并保证数字化成果数据和与人口家庭系统的无缝对接。
(二)托育机构风险监管体系建设咨询项目。
根据国内相关研究及经验,结合托育服务行业实际,筛选托育机构风险指标,建立托育机构风险评估模型,为开展托育服务综合监管提供依据。
(三)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考核和督导项目。
按照要求,对参加上下半年北京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的学员进行考核;采用专家研讨、培训及现场督导等方式,规范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内容,提升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成效。
(四)托育机构质量评估项目。
按照处室要求,指导机构开展2022年北京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对各机构创建效果进行评估并出具评选意见;按要求完成处室其他项目涉及机构质量评估的任务,并出具意见;总结2022年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工作并提出优化改进建议。
(五)综合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标准研制咨询项目。
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国内外相关工作经验及北京市实际,明确北京市综合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的内涵及标准,为各区开展综合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提供依据。
(六)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质量控制项目。
协助研究制定北京市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承接单位遴选标准和培训质量评价标准;开展2022年度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承接单位评选,协助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并对培训质量进行督导等,确保年度培训任务顺利完成;总结2022年度培训工作,提出优化我市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质量的建议。
(七)新型婚育观念宣传项目。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协助建立本市新型婚育观宣传人员队伍,组织开展新型婚育观念宣传,积极引导正确婚育观。
各项目完成时间:2022年11月1日前。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相关领域项目经历,并根据自身优势和申报需要,精心组建工作团队(需提供团队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简历),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工作汇报,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四)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委审核同意,不得对外发表(发布)部分或全部研究观点或成果。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10日。
(二)下载材料:申报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人口家庭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在2022年4月10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rkjtc@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人口家庭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人口家庭处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每个项目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3970808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jw.beijing.gov.cn/zwgk_20040/tzgg/202204/t20220402_2653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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