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宁县妇幼保健院执业登记的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19
申请人名称:
怀宁县妇幼保健院(怀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申请许可事项: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行政许可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
同意执业登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怀宁县妇幼保健院(怀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与永丰路交汇处;所有制形式:全民;医疗机构类别:二级妇幼保健院;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服务对象:社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兰芳(刘兰芳);床位(牙椅):20张(0张);注册资金:人民币7689万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围产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妇女心理卫生专业;妇女营养专业/儿科:小儿传染病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小儿心脏病专业;小儿肾病专业;小儿血液病专业;小儿神经病学专业;小儿内分泌专业;小儿免疫专业/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儿童五官保健专业;儿童康复专业/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许可证有效期限:自发证之日起十五年。
原文链接:http://wjw.ah.gov.cn/public/7001/56258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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