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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迈福山王灿鲜面店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时间:2022-05-31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企业(商户)名称:澄迈福山王灿鲜面店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农贸市场南排30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负责人姓名:王苏春身份证号:500235198****0321
    直接责任人:王苏春
    社会信用代码:92469027MA5RT2DR8E案件分类:食品类
    案件名称:澄迈福山王灿鲜面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澄综执罚字〔2022〕SJ007号
    文书扫描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主要违法事实:我局在办理澄迈福山李记美食小吃店和澄迈福山曹氏沙县小吃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过程中,经调查,澄迈福山李记美食小吃店和澄迈福山曹氏沙县小吃店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湿面)是从澄迈福山王灿鲜面店购进的。上述生湿面经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罚依据和内容:依据《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5500元。
    处罚机关: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时间:2022.04.12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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