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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杯子爆碎受伤,消费者获赔偿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消费维权网 时间:2022-06-10

      【案例简介】

      

      2022年5月底,瓯海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反映,2022年3月4日花费20元左右在瓯海区瞿溪街道的某超市购买杯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碎,无名指受伤,向商家要求赔偿无果,望部门介入协调赔偿。

      

      【处理结果】

      

      瓯海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消费者所说情况属实。经调解,经营者赔偿1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点评】

      

      本起投诉是侵犯消费者安全权的典型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之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之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以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案中,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时因质量问题造成了人身伤害,依法应当赔偿消费者合理费用。同时,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BVJuym7fcK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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