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延长厦门市环东海域医院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7-02
闽卫医政函〔2022〕859号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延长厦门市环东海域医院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的请示》(厦卫医政〔2022〕186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将我委核发的厦门市环东海域医院《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闽卫医字〔2017〕010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19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206/t20220629_59414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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