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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2055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7-02

      闽卫督函〔2022〕148号

      答复类别:B类

      卢素玉委员:
    《关于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优质发展的建议》(202220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大力发展以普惠托育为主、其他托育模式相补充的托育体系。经过两年的努力,全省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6601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12151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的需求。主要开展以下方面工作:
    一、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自2020年起,省委、省政府连续3年将普惠托育服务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2020年、2021年分别结算下达1950万元、2600万元,建设省级普惠托育试点机构50个,建成高标准普惠托位5000个。各地连续2年将普惠托位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参照省级做法,建设一批市县级普惠托育园。2022年,省委省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安排15000万元,计划建成200家托育机构,15000个普惠性托位,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托位的需求。
    二、支持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项目。2021年,省级财政安排计生协会生育关怀行动及基层计生协会建设专项资金1915万元,用于开展科学育儿知识讲座、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辅导、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阵地、建设项目师资队伍、做好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工作等。
    三、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印发《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督促和指导托育机构建立人员培训、职级评定等制度,定期接受县级以上卫健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水平。
    近年来,省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托育服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你们的建议,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努力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是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婴幼儿普惠托位建设,重点把控选点、进度、质量、培训、登记备案等环节,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切实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不断增加普惠托位供给。
    二是尽快建立以普惠托育为主的托育体系。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我省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建设更多的普惠托育机构。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努力解决职工子女入托难问题。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开办规模化、连锁化普惠托育机构。
    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年内对全省从事托育服务行业进行一次认真排查,组织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对一些不合格的机构进行规范引导,督促其整改,对整改后还不能符合条件的机构坚决予以取缔,推动托育行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李加华
    联系电话:0591-87761106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206/t20220628_59405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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