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餐饮调研网!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发布 > 正文

    关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更新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8-28

      2022年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管理,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两个菌种名单进行了更新。对名单中涉及菌种分类和命名调整的,设置2年过渡期。

      特此公告。

      附件:1.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2. 《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8月18日

          相关链接:解读关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更新的公告(2022年第4号)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cfg2/390451.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