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无骨鸡爪竟有两个生产日期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消费维权网 时间:2022-09-16
【案情简介】
近日,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一起投诉,童小姐反映,其在某平台网店购买了两罐1000g的无骨鸡爪136元,收到货物生产日期显示为2022年8月8日,扫描瓶身浙食链二维码,生产日期却为2022年6月21日,明显不符合瓶身的生产日期,其怀疑商家存在虚假标注,寻求消保委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对事件过程进行了详细调查。原来,为了对相关纸质化信息进行数字化管理,减少产品交易过程中的纸质票证和检测报告流转丢失,浙江率先引用“浙食链”,以前食品的检验检疫、库存盘点、供应商的相关资料都要求做一个纸质存档流转,现在有了‘浙食链’,扫一扫、填一填就完成了。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难免出现一些新问题,正如案例中童小姐所反映的情况,正是由于员工在上传浙食链数据的时候操作失误,导致浙食链的生产日期与外包装的生产日期不符,使消费者产生了误解。经现场电话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投诉人给予了童小姐200元的退款。
【案件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案中商家提供的浙食链数据与实际不符,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消费警示】
为此,临海市消保委特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在购买食品前应注意观察外观是否正常,包装有无破损,有无异味异物,一旦发现异常,应停止食用。
二、可扫描“浙食链”,了解食品流通路径和检验检疫等信息,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三、购物凭证要留存,若消费者购买后发现食品存在过期、异物等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当地消保委求助。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Da8eaYAKn1uw==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夜宵虽美味,干饭人需小心
下一篇:买车起纷争 共享法庭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