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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福建中医药经典大讲坛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12-09

      闽卫中医函〔2022〕1383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促进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学习中医“四大经典”,深入理解中医经典精髓,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医药经典大讲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搭建学习中医药经典平台,宣传普及中医药经典文化,提升中医药辨证施治能力。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福建省中医药专家赴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授课,讲坛活动线上线下结合进行,搭建“云上经典大讲坛”。
    (二)首期活动分别在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市举办。
    (三)每次授课活动时间1天,安排《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等为主要内容的4个课程讲座,每个课程2个课时。
    三、承办、协办单位和参加对象
    (一)承办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二)协办单位: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和下属中医院。
    (三)参加对象:设区市中医院、所辖县级中医医院和其它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人员,“云上经典大讲坛”面向公众开放。
    四、活动地点和时间
    (一)地点:各设区市中医院;
    (二)时间:2022年第4季度,具体日期和协办方商定后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组织人员参加活动。各地中医院负责做好活动安排工作,提供相关场所设施。
    (二)在活动开展期间,要按当地疫情常态化防控规定,控制人员聚集规模,做好测温验码,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等防疫保障工作。
    (三)讲坛活动相关费用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负责。
    (四)活动期间统一安排食宿,住宿、交通费用按规定回
    单位报销。
    联系人:陈伟将(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15880025543
    附件:中医药经典大讲坛首批授课专家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210/t20221025_60237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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