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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公布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标准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2-04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我省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标准。
    为保障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对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过程、结论等存在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申请鉴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收取的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标准为: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收费标准4500元/例,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收费标准3500元/例。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费单位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应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原文链接:http://sxwjw.shaanxi.gov.cn/sy/wjyw/202301/t20230129_2273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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