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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聘任川渝卫生健康法治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3-25

      渝卫办发〔2023〕4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直属(代管)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两地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现决定聘请汪青松等20人为川渝卫生健康法治专家库成员。专家库成员每届聘期两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超过聘期不再续聘的,自动失去专家库成员资格。
    重庆市、四川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委属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双向自愿、资源共享的原则,自行委托专家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相关事项。
    联系人:程雪莲、方晓明,联系电话:023-67849280、028-86135089。

    附件:川渝卫生健康法治专家库成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川渝卫生健康法治专家库成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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