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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加强食安监管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3-18

       3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巡视员彭万臻作主题发布,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任党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副调研员杨晓杰、内蒙古自治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副主任崔玉清就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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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上,彭万臻介绍了2020年自治区“3﹒15”系列宣传活动及内蒙古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整体情况。活动从3月1日延续到3月30日,期间集中宣传自治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及抗击疫情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制作《百姓维权百问百答》宣传手册,开通“扫码维权”直通车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引导消费者参与消费监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横向联合、共建共治,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多方参与、协同配合,构建消费维权新格局。

      2019年,内蒙古全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12315热线平台和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共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73744件,同比增长22.64%。截至2020年1月3日,投诉举报办结率88.2%,投诉共涉及争议金额2.01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70.48万元。2019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2.09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5.83万户次,立案1.54万件,涉案货值1.88亿元,罚没款金额1.78亿元,查办大要案64件,移送公安机关35件,有力震慑了“四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彭万臻表示,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市场的价格监管,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查办跨区域大案要案。聚焦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等大宗食品,加强抽样检验和隐患排查。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聚焦服务消费、线上消费、农村消费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开展社会监督。持续开展“网剑”行动,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化平台,围绕消费欺诈、预付卡跑路、农资坑农等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任党芳表示,围绕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依托“月月3﹒15”平台,聚焦金融消费、快递物流、物业服务等领域,针对预付费跑路、保健品虚假宣传、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等难点重点问题,围绕消费者关注的商品和领域继续开展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体察等活动,加大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力度。建立呼包鄂乌四地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形成消费维权合力,出重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加大点评、约谈、访谈、建议、公开披露的力度,重点抓好农村食品、药品、家电、农资及涉农公共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预防和避免消费纠纷升级,曝光不法经营者在消费领域的失信行为和侵权行为。推进盟市、旗县、区的诉调对接机制,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针对疫情期间,维护市场秩序方面采取的措施,杨晓杰表示,首先是严禁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坚决切断传染源。截至目前,共检查集贸市场4839个、经营户25363家,停业整顿234户,查封活禽屠宰点9户。监测到全区涉嫌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网站(网店)13户,删除、屏蔽了全部信息,关闭了相关的全部网页。其次是严厉打击违法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截至目前,全区价格违法案件立案534件,停业整顿271户,罚没款381.68万元。同时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8744家,取消退订餐65737桌次,退还订金1591.35万元。此外,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开通绿色通道,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商标专利等各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薛海军 武晓瑞 桑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