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餐饮调研网!

  •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正文

    保亭专项整治燃气具产品,不得销售三无燃气具产品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时间:2023-08-2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15日,记者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决定在保亭县辖区开展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保亭县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燃气具违法行为。

      据悉,整治对象为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商场超市等燃气灶具、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连接用软管等销售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不得销售“三无”燃气具产品。凡在保亭县辖区经营燃气具产品(包含燃气灶具、燃气调压器、燃气软管及燃气热水器产品等)的销售单位,不得无照经营,不得销售来历不明的燃气具、“三无”燃气具、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及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等违法行为。

      同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各燃气具销售单位要落实销售门店产品质量安全员,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做好相关票据的存档,加强对燃气器具商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

      此外,限期10个自然日进行整改工作。各燃气具销售门店即刻开展门店在售燃气具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燃气具产品,立即下架并自行处理,不得上架销售。自行整改(截至8月23日)自查过程中如需要咨询的,可及时联系当地辖区市监所。自行整改的截止时间是8月23日,整改期限后,经该局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一律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表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主体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销售燃气具的行为,可及时拨打热线电话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45。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2400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