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省儿童医院加入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联合OPO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11-01
闽卫医政函〔2023〕2170号
省儿童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福建省儿童医院关于申请加入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联合OPO机构的请示》(闽儿院行〔2023〕6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省儿童医院作为联合机构加入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以下简称OPO)。请省儿童医院根据《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基本要求》《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质量控制指标》《福建省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和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完善OPO建设并开展工作。
调整后的OPO组成机构及其服务区域见附件。
附件:福建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及其服务区域(2023年调整)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310/t20231025_62851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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