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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23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名单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1-16

      

      陕食药安办发〔2023〕15号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安排,经各县(区)人民政府自愿申请、相关市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食药安办)初审和推荐,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推荐的申报县(区)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条件进行复核,现将符合2023年申报创建条件的县(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市食药安办按照《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验收细则(2022年版)》相关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推动创建县(区)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23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名单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2023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名单

      西安市:莲湖区、高陵区

      宝鸡市:凤县、麟游县

      咸阳市:武功县、淳化县

      铜川市:王益区

      渭南市:合阳县

      延安市:宝塔区、安塞区

      榆林市:靖边县

      汉中市:汉台区、宁强县

      安康市:汉滨区、宁陕县

      商洛市:商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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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464/254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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