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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1-16

      粤市监规字〔202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经专项清理,省局决定废止《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0〕3号)等7份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

      粤市监规字〔2020〕3号

      2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商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商事登记申请文书规范的通知

      粤市监规字〔2019〕1号

      3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粤食药监局法〔2017〕39号

      4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净含量核查的规范

      粤质监〔2016〕56号

      5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管理办法

      粤知〔2014〕14号

      6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工商市字〔2011〕81号

      7

      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计量保证体系确认规范及办事程序的通知

      粤质技监〔2001〕123号

      

       部门解读:关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H5解读:请注意!这7份规范性文件已被废止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gk/zcfg/gfxwj/content/post_3948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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