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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处罚的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12-30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项目

      基本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处罚机关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案件名称

      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未按规定填写院前急救记录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鲁卫医罚[2023]012号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事由

      未按规定填写院前急救记录

      处罚依据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0000493001844H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云生

      处罚结果

      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2023.12.25-2024.12.25

      救济渠道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sgs/xzcf/202312/t20231229_4618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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