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行柔性执法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4-13
今年,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深化市场监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柔性执法理念,取得一定成果。
该局通过制定“五清单”,以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并辅以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行政建议和行政回访等措施,努力平衡监管的灵活性与执法的严格性。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柔性执法比例达到70%以上。针对轻微违法行为,共实施未予处罚案件16起;对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减轻处罚案件达到93起。同时,对于符合从轻处罚条件的案件,给予相应的处理,达到113起。在罚款数额方面,将减免罚千万元级,较好地减轻了市场主体经济负担,既维护了市场秩序,又最大限度给予企业自我纠错的机会。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76/2024/4/8/34c02f4068c84112be8153f5f6c808f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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