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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162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5-17

      闽卫督函〔2024〕96号

      答复类别:A类

      陈敬华委员:
    《关于以“核医学”建设为抓手,加强我省医用放射性药物产业发展应用的提案》(202421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卫健委高度重视核医学相关工作,强化临床研究,服务相关企业。目前我省核医学科建设正持续推进。
    (一)强化临床研究服务。指导医疗机构积极承接省内放射性药物生产企业发起的临床研究,并加快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医疗机构在承接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时,伦理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提高临床试验伦理审查速度。
    (二)持续推进核医学科建设。目前我省省属三级综合医院均已设置核医学科,部分非省属三级综合医院也已设置了核医学科。我省医疗机构核医学科建设持续推进,在核医学检查、治疗方面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持续强化我省医疗机构临床研究服务,指导三级综合医院根据自身功能定位、临床需求等合理进行核医学科的设立和建设。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张鸿宇
    联系电话:0591-8782433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405/t20240514_64483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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