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7-10
近日,广安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市司法局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现场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宣传解读了《条例》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条款,就《条例》中直播带货、刷单炒信、强制搭售、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无理由退货、霸王条款、预付式消费、个人信息采集使用等热点问题,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交流互动。同时,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鼓励购物遇到商家侵害合法权益时,拿起手中的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现场解答问题60余个,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对7月1日即将施行的《条例》的知晓度,增强了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着力推动建立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保护网,营造更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76/2024/7/8/795babd83c1043c98c07982aa07e50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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