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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等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7-27

      

      陕市监函〔2024〕42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等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批复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2024年度咸阳市地方标准立项的请示》(咸市监字〔2024〕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开展《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等5项市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请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标准编写规则》(GB/T 20001)、《标准中特定内容起草》(GB/T 20002)等规定,于项目下达后18个月之内完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请于标准发布之日起,20日内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布标准目录及文本,60日内在国家标准委“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此批复。

      附件:咸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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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467/300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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