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质量发展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3-3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稳定恢复”的要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针对赤峰阿拉坦食品有限公司建厂后准备生产“食品加工用乳酸菌”和内蒙古阿荣旗牧原康肽实业有限公司新增生产“牛骨胶原蛋白肽”两种新产品,因国家尚未出台相关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企业无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问题,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主动帮助企业制定“食品加工用乳酸菌”和“牛骨胶原蛋白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在年前组织召开自治区食品专家、赤峰市、呼伦贝尔市许可部门和企业技术人员专家研判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月19日,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对方案进行终审研判,并于19日下发两个方案。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制定过程,既是对企业产品生产工艺、关键控制环节、检验检测等技术要求的全面梳理和培训,也是解决企业难点和困难的具体行动。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zyxw/202103/t20210316_236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