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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加入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联合OPO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8-17

      闽卫医急函〔2024〕1406号

      福州市卫健委: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申请加入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请示》(榕卫医〔2024〕5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福州市第一总医院作为联合机构加入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以下简称OPO)。调整后的OPO组成机构及其服务区域见附件。
    请福州市卫健委指导福州市第一总医院根据《关于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基本要求和质量控制指标》《福建省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和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完善OPO建设并开展工作。
    附件:福建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及其服务区域(2024年8月调整)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408/t20240815_65022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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