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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对地面停车位使用权公开拍卖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4-09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项目信息公开表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机动车停车位

      资产占有单位

      省纤检局

      资产占有单位主管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批部门

      安徽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

      批复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对地面停车位使用权公开拍卖的批复(皖市监办函〔2021〕155号)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09〕392号)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机动车停车位

      所在地:合肥市靶场路15号景治园小区

      账面原值:24万元

      备注

       

       

      备注:1. 批复文件应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2. 政策依据主要指相关管理制度;

            3. 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4. 本表由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填写;

            5. 本表应在批复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gsgg/145688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