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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总工会 关于举办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1-18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级工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国卫党委发〔2023〕13号),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卫生健康崇高职业精神,推动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北京市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 建设健康北京

      二、竞赛目的

      广泛深入开展符合新时代特点的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夯基础的浓厚氛围,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激励卫生健康系统广大职工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推动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处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会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发展部

      北京市政法卫生文化工会

      北京市教育工会

      四、组织机构

      竞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全部赛程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竞赛组、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竞赛组设妇幼健康竞赛组、疾病预防控制竞赛组、中医药竞赛组,分别设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处、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负责相关领域竞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专家委员会分别由妇幼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相关领域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由各竞赛组分别牵头成立。

      监督委员会负责竞赛监督工作。

      五、竞赛项目

      竞赛设8个项目,分妇幼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3个组别。其中,妇幼健康组设“危重孕产妇救治(含胎心监护)、危重新生儿救治(含新生儿复苏技术)、计划生育危急重症救治、儿童眼保健、宫颈癌防治、基层妇幼保健”6个项目;疾病预防控制组设“现场流行病学调查”1个项目;中医药组设“中药调剂”1个项目。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技能等。

      六、参赛条件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妇幼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情况(具体条件由各竞赛组确定)。

      七、组织方式

      由妇幼健康竞赛组、疾病预防控制竞赛组、中医药竞赛组分别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1.根据决赛阶段成绩,各竞赛项目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以及单项奖若干名。

      2.各竞赛项目决赛第1名的参赛选手,按照首都劳动奖章评选条件,向市总工会优先推荐参加评选。

      3.北京市将从市级竞赛获奖选手中择优推选队员参加国家级竞赛。

      (二)团体奖项

      1.根据决赛阶段成绩,评出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2.团体项目第1名的参赛集体,按照首都劳动奖状、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评选条件,向市总工会优先推荐参加评选。

      3.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职工参与率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三)其它奖项

      对为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颁发特别贡献奖。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对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竞赛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着力提高竞赛质量,精心设计比赛环节,突出对从业人员工作理论和技能的考核,以赛促培、以赛促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

      (三)确保安全。要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竞赛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四)加强宣传。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竞赛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竞赛主题和亮点,持续扩大竞赛的影响。

      十、联系方式

      (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处

      联系人:张杨

      电话:83970759

      (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

      联系人:刘媛媛王丹

      电话:8397061783970613

      (三)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

      联系人:毕慧

      电话:83970059

      (四)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会

      联系人:吴越

      电话:83970443

      (五)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发展部

      联系人:冯献彬

      电话:55564595

      (六)北京市政法卫生文化工会

      联系人:于辉

      电话:55564825

      (七)北京市教育工会

      联系人:赵梦瑶

      电话:55564563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总工会

      2023年9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wjw.beijing.gov.cn/zwgk_20040/qt/202309/t20230928_3269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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