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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的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1-18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1号)、《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山西省限制类技术目录(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经过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申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审核,拟同意该院备案按照三、四级手术管理的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等7项省级限制类技术(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 系 人:宋珊珊、郭芳曜

      联系电话:0351-3580650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2024年10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jw.shanxi.gov.cn/zfxxgk/fdzdgknr/gggs/202410/t20241011_96707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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