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我省部分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清理意见的情况反馈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1-18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地方性法规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地方立法时效性,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开展清理的工作方案》,省卫生健康委于2024年9月6日至9月20日对我省纳入清理范围的11件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2条,均予以采纳。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4/11/13/art_7261_11418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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