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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院前医疗急救重症患者信息传输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1-18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省级医院:

      为进一步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深化院前急救“一件事”集成改革,拓展“上车即入院”应用,推进院前院内一体化建设,提高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现就加强院前医疗急救重症患者信息传输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推广“救护车到达预通知”应用

      在全省设有急诊科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推广“救护车到达预通知”应用,原则上,所有经院前急救救治的患者信息均应纳入“救护车到达预通知”系统。各急救中心(站)省统建系统以外的第三方自建系统的“救护车到达预通知”相关数据可通过接口对接方式定期上传“浙里急救”平台。

      二、 建立重点病种目录清单

      建立院前急救重点病种目录清单,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和危重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建设,持续推进院前院内一体化。制订首批15种重点病种,主要包括以下疾病:急性胸痛、急性脑卒中、严重创伤、心脏骤停、危重新生儿、危重孕产妇、生命体征不稳定(意识模糊或意识不清)等(见附件)。

      三、重点病种传输内容

      列入目录的重点病种需传输信息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等。

      2.患者疾病信息:呼叫原因或初步诊断、主诉或症状描述、生命体征(院前患者心电监护信息)等。

      3.救护车预计到达时间。

      四、传输管理要求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院前急救机构和医疗机构的督促指导,实现辖区内二级及以上设有急诊科的医疗机构推广“救护车到达预通知”应用全覆盖。

      2.急救中心(站)和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改善医疗服务有关工作要求,对纳入清单的病种传输比例不低于70%,院内接受确认比例不低于80%,在此基础上,稳步提升传输率和确认率。

      3.各急救中心(站)要加强一线急救人员操作培训,确保上车后第一时间完成信息传输。各医院急诊科要落实医护人员对来院救护车传输信息及时予以确认,根据患者病情组织力量开展救治。

      附件:重点病种目录清单(2024)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附件

      重点病种目录清单(2024)

      

      序号

      分类

      症状

      呼叫原因或初步诊断

      1

      胸痛中心

      胸痛等

      急性冠脉综合征

      2

      主动脉夹层

      3

      卒中中心

      头痛伴肢体、意识障碍等

      急性脑梗死

      4

      急性脑出血

      5

      急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

      创伤中心

      骨折、出血等

      严重多发伤

      7

      开放性骨折

      8

      严重烧伤

      9

      危重孕产妇

      救治中心

      出血、抽搐、高血压等

      产后大出血

      10

      子痫抽搐

      11

      妊娠高血压病

      12

      癫痫持续状态

      13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发热、呼吸困难等

      新生儿窒息

      14

      高热惊厥

      15

      心脏骤停


    原文链接:http://wsjkw.zj.gov.cn/art/2024/10/11/art_1229560650_2530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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