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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级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1-18

      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和《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安徽省实施细则》(皖卫发〔2023〕3号),2024年6月-8月,我委组织专家对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和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医院等级评审验收工作。其中,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标准,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

      根据有关程序要求,现对上述三级医院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医政处提出具体意见和理由,并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998019。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wjw.ah.gov.cn/xwzx/gggs/57533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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