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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12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卫提主字〔2022〕第30号

      民进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促进河北省多元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政策引领,完善服务体系

      一是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标准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20、2022、2025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目标和任务。河北省“十四个”五年规划提出,“发展普惠托育体系”。2021年,省委将“大力发展幼托事业”列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0件民生实事之一。2022年,省委、省政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工程纳入全省20项民生工程,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十四五”时期千人口托位数年度指标分解及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各地托位数目标任务。二是持续满足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省卫生健康委指导并支持各市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目前,石家庄市、邢台市、衡水市、沧州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已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对备案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员进行培训,提供预约登记、备案等服务工作,其他地区正在筹备建设中。

      二、坚持统筹协调,促进规范运营

      参照国家做法,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托育服务工作,发改、教育、人社等部门依法承担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多部门下发《关于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部门职责分工和〈实施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建立托育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联合多部门下发《河北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不同类型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具体事宜;联合多部门下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与“河北福嫂·燕赵家政”融合发展。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依法依职责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化运营。省发改委出台政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价格执行”。省教育厅出台政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向下延伸开设托班,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探索推进托幼一体化,努力满足城乡家庭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省财政厅明确从2019年起,我省各类公办幼儿园和经教育部门认定的民办普惠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所需资金按照幼儿园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落实,并根据各地生均公用费用、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每年按照生均标准30%的比例对各县(市、区)予以奖补。2020-2022年,省以上财政分别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1.75亿元(中央8.75亿元,省3亿元)、13.4亿元(中央10.4亿元、省级3亿元)、12.3亿元(中央9.3亿元、省级3亿元)。2021年我省已将育婴员、保育员等列入全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省财政厅将补贴标准提高10%,同时按规定给予参加育婴员、保育员等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职业培训补贴。

      三、坚持多元发展,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

      围绕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省卫生健康委多措并举支持家庭养育、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组织开展了“家长课堂”科学育儿专题系列活动,在“孕健康”平台播放,各地卫健部门联合街道、社区帮助家庭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提高科学育儿能力。通过对全省托育机构摸底了解,2021年底,全省共有2118所可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可提供最大托位90418个,每千人口托位数为1.2,通过备案托育机构766家,位居全国首位。2022年,省卫生健康委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健康中国·河北行动”考核,组建专班,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分管领导亲自谋划,职能处室具体推进。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将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纳入本级财政支持范围,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与建设,通过土地优先保障、税费减免、专项补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多方参与,发展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创新多元化照护体系,石家庄市开发建设了“托育机构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在我省首家利用信息化系统加强托育服务管理;保定市竞秀区多措并举大力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推进三孩政策落实。邯郸市以丛台区为试点大力发展家庭式托育机构,现已注册1家,另有8家正在注册。

      四、坚持试点先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共同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托育机构,2020-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协助发改部门组织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全省共40家单位申报国家托育项目,增加托位4885个,获得国家资金补助4885万元,全省普惠性托位资源进一步扩大。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60家品牌连锁、社区公办民营或民办公助、幼儿园托班、单位福利性等多种类型的托育机构。2021年6月底前,确定了首批60家示范性托育机构,10月初择优选择了100家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确定为第二批省级试点。2022年,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工程,制发了《河北省托育机构质量评价标准(2022年版)》,细化完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明确课程体系、托育环境、收费规范、消防安全、房屋场地、设施设备、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和管理要求。对照新标准,将160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省级试点打造成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并在全省推广,逐步扩大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

      五、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托育从业人员素质

      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在全国率先编制发布了《保教师专业能力要求》,对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专业资格、专业能力等方面提出要求,为婴幼儿照护专业人员培养提供了依据。省人社厅将职业育婴师、保育员、催乳师等各类托育家政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中之重,纳入《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给予取得证书人员不同程度的补贴。大力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遴选84家互联网平台,开发网络课程资源达到267个职业、2000余门课程,保育类服务培训机构可根据需求选择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培训。省教育厅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办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逐步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指导职业院校加强与行业合作,根据岗位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坚持工学结合。开辟定点实习基地,准备数量充足的实习机构,创造良好的实训、实习条件,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明确实习任务、管理规范,保证学生实习质量。加强职业院校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训,有效提高职业院校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师资队伍素质和水平,保证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对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监测和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规范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标准和服务供给体系,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为4.5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5日

      领导签发:尹爱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武笑羽,0311-66165202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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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jyta/38833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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