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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12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卫提主字〔2022〕第31号

      农工党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构建婴幼儿普惠托育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指导支持体系

      一是完善政策支持。《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提到,今年工作要点含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参与印发《“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待国家文件出台后,我省按国家要求,积极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保障婴幼儿家庭合法权益。2021年,新修订的《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完善了假期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夫妻产假再延长30天;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10天育儿假;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7天父母护理照料假。提供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幼儿园延长在园时长,学校全面推进放学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三是持续满足群众服务需求。促进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21年底,全省可提供最大托位90418个,每千人口托位数为1.2个,通过备案托育机构766家,位居全国首位。推动“爱心妈妈小屋”优化升级,加大公共场所、用人单位母婴室配置力度,支持建设“爱心妈妈小屋”200个,全省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100%。

      二、健全政策保障体系

      今年,国家已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按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省税务局规定,在2019年6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提供社区托育等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托育等服务的,免征契税。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对婴幼儿照护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优先保障托育服务设施用地。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按照常住人口每千人4.5个托位的要求,在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工程中,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托育服务设施。盘活闲置校舍、厂房等资源,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建设承担指导功能的托育服务中心、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和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给予建设补贴,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2020-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全省共40家单位申报国家托育项目,增加托位4885个,获得国家资金补助4885万元。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协调金融监管部门,鼓励省内各类金融机构为养老托育产业发展,灵活提供多种贷款产品,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提供增信支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托育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青年女职工集中的大型工业园区,适龄婴幼儿达到20人及以上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应通过自建自营或委托第三方托育机构运营等方式,开展单位福利性托育服务。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截至2021年底,全省幼儿园开设托班1887个,招收2-3岁幼儿24825名。

      三、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一是积极开展“家长课堂”科学育儿活动。省卫生健康委积极支持家庭养育、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组织开展了“家长课堂”科学育儿专题系列活动,在“孕健康”平台播放,各地卫健部门联合街道、社区帮助家庭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提高科学育儿能力。二是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工程。制发《河北省托育机构质量评价标准(2022年版)》,要求各地对照新标准,将160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省级试点打造成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并在全省推广,逐步扩大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三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2022年,省卫生健康委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健康中国·河北行动”考核,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将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纳入本级财政支持范围,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与建设,通过土地优先保障、税费减免、专项补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多方参与,发展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四是加强机构监管。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多部门下发《河北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不同类型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具体事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依法依职责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等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化运营。

      四、健全人才培养体系

      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在全国率先编制发布《保教师专业能力要求》,对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专业资格、专业能力等方面提出要求,为婴幼儿照护专业人员培养提供了依据。省人社厅将职业育婴师、保育员、催乳师等各类托育家政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中之重,纳入《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并按照课时培训补贴标准给予取得证书人员不同程度的补贴。大力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遴选84家互联网平台,开发网络课程资源达到267个职业、2000余门课程,保育类服务培训机构可根据需求选择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培训。省教育厅积极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开办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目前全省共有225所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类专业,其中高职院校30所,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和婴幼儿托育3个专业,在校生54818人;中职学校195所,开办幼儿托育和婴幼儿托育2个专业,现有在校生52304人。加强包括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在内的家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家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提高家政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标准和服务供给体系,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质量。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5日

      领导签发:尹爱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武笑羽,0311-66165202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自然资源厅、
    省税务局、省教育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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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jyta/38833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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