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2150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7-02
闽卫督函〔2022〕160号
答复类别:B类
兰斯琦委员:
《关于在全省推广远程医疗服务的建议》(202221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卫健委高度重视远程医疗工作,先后制定下发《福建省“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行动方案》《关于完善“互联网+诊疗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手术示范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网络,规范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确定远程会诊、远程诊断等收费;持续推动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县域消毒、影像、心电、病理、检验、远程会诊等“六大中心”平台建设,实施县域医疗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拓展县域双向转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实验室检验、基层结构化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打通县域诊疗服务、基本公卫、妇幼保健等20多个数据接口,助推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促进县域资源下沉。截至目前,结构化电子病历、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诊断已分别覆盖全省99%、78%、93%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全省县域“六大中心”累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373.77万人,其中远程会诊中心基层辐射率为88.62%,累计为基层提供服务5.64万人次。
2021年以来,宁德市在市政协的牵头推动下,市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探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远程医疗工作,制定下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远程医疗工作方案》《联合开展2021年度“云诊”新模式推广活动的方案》,以总医院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积极发展远程医疗服务。目前,远程医疗服务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良好成效,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全面开展远程会诊服务,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会诊服务全覆盖,共开展远程会诊2271例、远程查房100例、远程心电26611例。
下一步,省卫健委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总结宁德市远程医疗服务的做法,建立健全我省远程医疗服务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进我省远程医疗服务迈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实施远程视频会诊指导系统升级改造。结合全省公共卫生信息补短板建设,依托“千县工程”“县级综合医院能力提升”等项目,实施全省远程视频会诊指导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拓展建设远程视频会诊系统,进一步夯实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的信息化基础。
二是加快推广远程医疗服务的应用。认真总结宁德市等地开展远程门诊等远程医疗服务的工作经验,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县域“六大中心”使用的利益共享机制及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快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各大中心的利用率,使远程医疗服务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
三是加快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支持省、市属三级医院组建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医联体。依托城乡对口支援医院、医联体和专科联盟牵头单位开展面向基层的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远程影像、远程超声等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有机整合,实行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
四是加快实现全省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以区域医疗中心、省属高水平医院为重点,拓展远程医疗服务和互联网诊疗,加快全面实现全省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资料共享调阅,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推进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
五是加快推动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针对当前远程医疗服务收费问题,省卫健委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提出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的相关政策建议,并协调、配合省医保等部门,制定和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使远程医疗服务价格能够真正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充分调动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易必欣
联系电话:0591-87951897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206/t20220629_59414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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