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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平消保委开发区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婚纱摄影消费纠纷案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消费维权网 时间:2022-09-08

      2022年8月15日,临平区消保委开发区分会接到周女士投诉,称其于2022年8月8日在临平区某摄影工作室拍摄婚纱照谈好价格并支付了订金1000元,于三天后拍摄完照片。后因拍摄效果不满意,周女士要求重拍或者退回订金,但商家表示照片可以处理并让其支付尾款后制作照片。双方因此争执不下,故来投诉。

      

      接到投诉后,开发区消保分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中未对余款支付顺序予以明确。商家表示,周女士在照片拍完毕后给了差评,因害怕其跑单故要求她先付款后制作照片。周女士则表示,她对拍摄效果不满意提出重新拍摄,但摄影师表示修复可达到效果为由拒绝周女士请求,因此周女士才对店铺差评。经过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商家退还周女士1000元定金,并删除对店铺差评,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婚纱摄影是婚礼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若拍摄的照片存在瑕疵而产生争议,可以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照片或者录像存在明显瑕疵或者因经营者保管不善遗失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免费修复或者重拍、重印,并依法赔偿损失。

      

      在此,临平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与商家签订合同时,消费者要明确合同内的书面约定,如照片规格、数量、价款、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同时妥善保存合同,消费凭证等,以备在发生消费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AuR3pu6MKo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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