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维修超7日 消费者可索要备用机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消费维权网 时间:2022-09-08
【案情简介】
日前,消费者粱先生反映,称其于当地手机店的购买的折叠屏手机在使用第15天发现质量问题,想进行退货退款。商家称根据手机三包规定,售出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的可无条件退货,15日内可换货或修理,但是换货需要耐心等待几天。双方沟通无果,梁先生遂向温岭市消保委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和结果】
经了解,粱先生在当地手机店购买了折叠屏手机后在第15天发现手机屏幕上出现一条竖线,他马上联系手机店,手机店老板表示需要将手机寄到广东进行检验,确认是否存在人为损坏的情况,如果手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则由厂家为梁先生更换新机。但是梁先生说,距离发现问题到投诉,已经过了10天,他一直没拿到新手机,手机店老板则称还在走流程。梁先生由于急需新手机,希望能尽快处理,如果拿不到新手机他要求退货退款。
商家表示无法退货退款,该手机已经寄到厂家,并经检验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厂家已同意为梁先生更换新机,但该款手机现货需要从北京调货,客服表示可能需要7-21个工作日才能收到新手机。
消保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手机三包规定,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经多次沟通调解,梁先生表示同意由手机店先暂时提供一个备用机,直至拿到新手机。梁先生顺利拿到备用机解决了“无机可用”的难题,过了两个星期拿到新手机,他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根据手机三包规定,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本案例中,梁先生急需手机以备日常生活使用,但换货流程较长,故由手机店应为梁先生提供备用机。
【消费警示】
温岭市消保委、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有授权、有信誉服务保障的商店购买,要与商家核实清楚相关手机情况记录到消费凭证上,现场检查机身和屏幕瑕疵,确认产品完好无误后再激活手机。如果所购手机在三包期内,出现换货或修理情形,且等待时间在7日以上的,可以要求商家免费提供备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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