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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迈金江精诚眼镜店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时间:2022-12-24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企业(商户)名称:澄迈金江精诚眼镜店注册地址: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22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负责人姓名:许祥弟身份证号:4600271989****4717
    直接责任人:许祥弟
    社会信用代码:92460000MA5T9JCXXW案件分类:医疗器械类
    案件名称:澄迈金江精诚眼镜店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澄综执 罚字〔2022〕SJ141号
    文书扫描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9月29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检查,该眼镜店正在营业,现场检查该店隐形眼镜医疗器械专区发现艾爵彩睛灵?软性亲水接触(Chocolate Princess?巧克力公主180,型号:CSL-1,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73220049,注册人/生产企业:北京维视达康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温州蓝精灵隐形眼镜有限公司,建议更换周期:1年之内,后顶焦度:-3.25D。规格:单色棕,生产批号:20201123,生产日期:20201123,失效日期:20251123)1瓶。你单位未能提供本单位进货查验制度及销售记录制度,未使用计算机系统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现场提供了手写进货登记本,该进货登记记录本记录事项不齐全,未登记项目:医疗器械产品名称,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供货者或者购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处罚依据和内容: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处罚机关: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时间:2022.11.09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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