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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迈灵芝振德堂红光药品店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时间:2022-12-24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企业(商户)名称:澄迈灵芝振德堂红光药品店注册地址:澄迈县福山镇福兴西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林文生身份证号:4600271975****6217
    负责人姓名:林文生身份证号:4600271975****6217
    直接责任人:林文生
    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JYT70B案件分类:药品类
    案件名称:澄迈灵芝振德堂红光药品店购销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购销记录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澄综执 罚字〔2022〕SJ130号
    文书扫描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0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澄迈灵芝振德堂红光药品店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店内设仓库入口处第二个架子第一层发现有10盒以下药品,品名: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品牌:同贝;规格:每袋2g(无蔗糖);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23090;生产企业名称: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202164;有效日期:2024/01,上述产品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10盒药品的购销记录。
    处罚依据和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
    处罚机关: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时间:2022.11.08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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