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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儋州那大永城副食经销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时间:2023-02-04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企业(商户)名称:儋州那大永城副食经销部注册地址:儋州市那大红旗街22号(2)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负责人姓名:朱有芳身份证号:4600031971****0622
    直接责任人:朱有芳
    社会信用代码:92469003MA5RKAFU8N案件分类:食品类
    案件名称:儋州那大永城副食经销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儋市监处罚〔2022〕653号
    文书扫描件:

      

      儋市监处罚〔2022〕653号-食品流通-上传.pdf

    主要违法事实:儋州那大永城副食经销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海南粉干米粉),涉案货值金额4560元,违法所得1064元。
    处罚依据和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雄姿?海南粉”23袋;2.没收违法所得1064元;3.罚款5000元。
    处罚机关: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时间:2022.11.25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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