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延长泉州百大妇产医院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2-04
闽卫医政函〔2023〕37号
泉州市卫健委:
《关于转报延长泉州百大妇产医院设置批准书有效期的请示》(泉卫医政〔2022〕259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将我委核发的泉州百大妇产医院《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闽卫医字〔2014〕23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24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301/t20230117_60953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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